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小店区是山西省太原市下辖区,位于东经112°24′-112°43′,北纬37°36′-37°49′,太原市的东南部,晋中盆地的北端,东与晋中市榆次区接壤,南与清徐县毗邻,西与晋源区隔汾河相望,北至南内环街与迎泽区相连。是太原市“南移西进、扩容提质”城市发展战略的主要扩张区域,是太原市与晋中市联合开发的前沿地带。小店区下辖7个街道、1个镇和2个乡,总面积295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82.9万(2017年).2018年,小店区入选中国百强区、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。1997年12月12日,太原市调整辖区行政区划,新设小店区,以原南城区的坞城、北营、双塔3个街道,原南郊区的亲贤、黄陵、小店、西温庄、刘家堡、北格6个乡镇及原南郊区郝庄乡的狄村(自然村)为其行政区域。1998年1月1日小店区挂牌成立,区人民政府驻小店镇昌盛西街。